
卜韬律师
中银-力图-方氏(横琴·深圳)联营律师事务所
14403202110397752
13825666967
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国际仲裁大厦2306-2309室
外观设计相似度如何来评估?
在评价两件或两件以上外观设计是否构成近似时,应遵循“一般消费者”的视角,即从普通消费者的角度出发,对产品的形状、图案以及色彩等要素进行全面考量。如果两者在整体视觉效果上无实质性差异,则可以认为它们之间存在相似性。此外,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还需注意排除功能性特征对外观设计比对的影响。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一条
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认定赔偿数额。
专利授权后多久可以提出无效请求?
根据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某项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法律规定,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都可以请求宣告该专利权无效。这意味着,在专利被授权后,任何人都可以在任何时候提出无效请求,并没有时间上的限制。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五条
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对于外观设计相似度的评估需基于“一般消费者”标准,全面考量产品外观设计的整体视觉效果。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也为解决此类纠纷提供了明确指导。在实践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详细具体的法律意见。上述引用的法条内容虽直接来源于现行法律文本,但仅作为示例展示,并非专门针对外观设计相似度评估的规定。